爱吃花生红糖饼的侯杞 254万字 连载
根据胡彪等人的目测,城长宽各有三四公里左右,整体是一个不规则的四边形;还没有现代位面,一个稍大点的镇子街道大。
最新章节:第1021章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
许多年前,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,抽着几块钱一包的香烟,阔论着各自的理想,怀着对长大的憧憬,高喊着我们未来可期! 蓦然回首,那老街还在,繁星如故,但彼时兄弟,可会依旧如初? 男人至死是少年! 正如青春热血,它会冷却,但永不消亡!
扶丽是一个写传统文学的小说家,偶然随笔写了一本网络小说,在快餐网络文学里不顾逻辑,不谈文笔地塑造了一位反派,她把自己遭遇的困苦痛痛加诸于他,却又是在怜惜他,叫他次次绝处逢生。 她爱极了笔下坚韧不屈的男人,空闲时常常描绘他,揣度他,对他精雕细琢,倾注了许多心血。 一次黑屏让她穿入作品成为了他的女儿,再次感受这些痛苦,作为亲妈的扶丽换个视角要来拯救在世界狼狈求生的亲儿子。 你生来就该大权在握,事事如意
一朝穿越,戏煜成为了戏志才的弟弟,跟着兄长投奔曹操,却自幼武力非凡,但他不喜欢打打杀杀,只愿意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,所以力排众议成为了文官,成为曹操军师团中不起眼的一员。 濮阳之战。 “主公!吕布这厮难以匹敌,我们打不过啊!” 曹操:“快……快去军营请军师!!” 官渡之战。 “主公!袁军颜良文丑势大!这可如何是好!” 曹操:“去请军师!让军师给我斩颜良,诛文丑!” 两军交战,叫阵不敌。 戏煜脱下上衣
(非反派文,非反派文,非反派文,重要事情说三遍) (都市日常,请务必不要当做种马反派文那套来看待) 林慕意外穿越到爽文小说世界。 但他魂穿的对象既不是小说主角,也不是反派。 而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路人。 本想要安心过日子,结果却绑定了吃瓜系统。 于是林慕开始游走于剧情之间,默默地当起了吃瓜群众。 这是什么?龙王的瓜?吃一下。 这是什么?女主的瓜?吃一下。 这是什么?女总裁的瓜?吃一下。 ......
普天之下谁不受虐,红尘之中谁不虐人?!
才穿越过来的「屌丝」林晚荣,那一身打扮可别说了。 虽说对自己的长相还挺满意的。剑眉星目,鼻如悬胆,笑容可亲。 但看着自己这身「包装」,怎么都不满意。一身青布长衫,那布料的质感, 别说了,他的肌肤蹭在上面,沙沙作响。 他都得怀疑他会不会得皮肤病。更别说他脚上那一双漏了顶的破布鞋。他抬 头又看了看玄武湖畔的风流才子,全穿着丝滑的绸缎,拿着折扇,看样子比他好 多了。不是有句话叫人靠衣装么,尽管他认为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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